要被告了該怎麼辦?
不管是誰,只要成年後都有機會遇到各式各樣的法律問題,但是常常在遇到問題時卻不知所措,有錢的人可以找律師,但沒錢的人該怎麼辦?其實現在已經有很多免費法律諮詢的團體可以去使用。
財團法人法律基金會: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apply_detail&p=1&id=3511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https://www.law.ntpc.gov.tw/home.jsp?id=f63b498d6f5fb095
社會局:https://www.lawfree.com.tw/help.php
雖然社會資源已經很足夠了,但自身還是應該要具備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比較好,所以這邊就簡單蒐集幾個大家常常會遇到的問題。
隨便嗆個幾句對方就要提告,
真的可以成立嗎?不管在網路上或現實中,只要隨便亂罵人的話都有可能被對方提告,最常見的就是妨礙名譽,而在其中他又分為兩項:
- 刑法§309公然汙辱罪 : 不具評論性質的謾罵,就是直接亂噴髒話那種,而且就算是影射方式也算(除了用人物來影射,畢竟要是成立,就代表那個人是被法院認證的髒話了)。
- 刑法§310誹謗罪 : 用一般口述方式,以具體事實有關的亂說別人壞話使他人名譽受損,
若是以散布文字、圖像方式來使他人名譽受損,則變為加重誹謗罪;有些人可能認為只是罵別人遊戲內的角色就沒事了,但那也算是在影射那個角色的玩家,所以對方要提告的話還是有機會成立的喔!!
網路上偷偷下載別人的作品,然後再擅自上傳到自己的社群上,
這種行為觸犯了著作權法,只要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公開傳輸是有可能被對方提告的,而常見的法條有以下這幾項:
- 著作權法§22:重製是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所以只要下載影片就算是侵權了;
- 著作權法§26之1:公開傳輸是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所以只要是上傳也是侵權行為;(除非是沒有營利目的,只傳給親友或是特定群組)
- 著作權法§84:如果有人侵權,著作權人可以要求他們停止侵權行為;
- 著作權法§88: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要賠償造成損失,如果有多人參與,則都要連帶負賠償責任;
- 著作權法§91: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意圖銷售、出租,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 著作權法§92:擅自公開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正常來說能走刑事就走刑事,因為只要到地檢署提出告訴就好了,不必請律師、跑法院、花錢去阻止各種侵害行為;而且民事通常都要打很久的官司,不但浪費錢又浪費時間,就算最後勝訴可能也只拿到一點賠償而已,得不償失;
罰金是指因為犯罪行為被認定有罪時,法院依法判處刑罰的一種;
罰緩是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上的義務,所下的行政處分;
第一次租屋,需要注意些什麼?
現代人非常容易遇到在外租屋的機會,其中暗藏許多重要的細節
- 租屋時要注意是跟誰租:
1.確認屋主的身分證、房屋所有權狀,或是到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他可以看到房屋所有人、屋齡還有是否為營業用、有沒有抵押登記等等;
2.如果是二房東的話,就需要確認對方有沒有合法的委託代理書,並確認二房東與屋主的契約為多久,是否有禁止轉租的規定;
- 當收、付訂金時,要簽下包含:人(誰簽的)、事(為了哪間房的訂金)、時(給訂的時間日期),以確保雙方都有確實接收到訂金的事實存在,
- 依照民法§249,一旦付出訂金後:
1.如果是房東反悔,房客可以加倍要求返還訂金
2.如果是房客反悔,房東可以直接沒收訂金,當作補償
3.如果是雙方有共識,則房東應該返還訂金
- 在合約中要特別注意一些條款:
1.租金、水電、管理、清潔負擔、額未支出費用;要確認租金是否有包含以上費用,且是何時付、誰來付等等;
2.押金:押金就是一種擔保,用來應付日後出問題要賠償時,房東可以直接從裡面扣,依土地法§99,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的租金,若房東超收,則房客可以用來抵繳租金;
3.房屋內付:在簽約時,應該要先把附贈的家具與電器點清楚,以及各種物品的狀況,以防止日後損害賠償的爭議;
- 可不可以申請租屋津貼,衍伸出來的額外稅金屋主可以叫房客負擔嗎?
1.根據下面兩項法條,租屋津貼是人民的權利,租屋人當然可以合法申請補貼,且屋主不能將額外稅金強加於住戶身上,如果有因此漲租的相關情形可以向市政府提出申訴改正。
2.消費者保護法§12條: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
3.民法§247之1: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 東西壞了應該由誰來維修?
依民法§429,除非有特別約定,不然都是由房東來修,如果房客已經提出一定時間內要維修,但房東都沒處理,有以下步驟可以執行:
1.依照民法§430,自己先請人來修再向房東請款;
2.主張”同時履行抗辯”,藉由不支付租金,強迫房東出面解決(你如果不做你該做的事,那我也一起擺爛的意思);
3.如果都已經催促很久還是遲遲不處理,那就可以依照民法§430,直接終止契約,只是在租賃期間造成的毀損或是任何未繳清的債務,還是要進行賠償;
民法§430: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 明明水管不是我用壞的,為什麼要我修?
公寓大廈管理條款第12項,如果有共同壁、上下樓地板管線問題,除非能證明為某一戶的行為造成的,不然應該由雙方一起負責;
- 房東趁我出門時,擅自用鑰匙開門進去拿東西,這樣是違法的;
刑法§306侵入住居罪,房東不能任意進入已經出租出去的房子,除非在簽約時有寫到特殊情形的狀況;
- 被房東或是房客偷拍怎麼辦?
刑法§315之1 “妨礙秘密罪”: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租屋時遇到恐嚇怎麼辦?建議第一時間先確保自身安全,然後再趕快報警求救;
1.刑法§151 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305 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最後如果是想對房東提出法律程序可以有幾種方式(免費):